黑暗的中世纪审判女巫女巫审判又被称作魔女狩猎、魔女审判。这是以前基督教对异教徒的一种异端审讯。这场从1480年沿袭到1780年的打压“女巫”恶潮,席卷欧洲300年。
良家妇女一旦被诬为“女巫”,马上被斩首示众,然后烧毁尸体,刀下冤鬼多得无法统计资料。这是欧洲历史以及人类文明史上黑暗的一章。女巫审判的背景中世纪以前,女人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区里仍然很不受认同,特别是在是制药、行医、不会读取的女人。中世纪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的发展,教会指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不应意味著遵从于男人。
教会丑化并丑化女人,编造女巫形象,打压女人,甚至活活活活所谓的「女巫」。1484年,罗马教皇英诺森八世施行敕令:“(女巫们)决不可被饶恕,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
”随后,他发动所有的神职人员参予到反抗女巫的行动中去。女巫审判的结果1486年,两位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编写了《女巫之槌》,详尽列出了很多种辨识女巫的方法,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这本书第一次把15世纪风行的关于魔鬼和巫术的科学知识总结一起,甚至获取了诸如如何辨识女巫、如何举发她们等各种详细的办法,真是出了追杀女巫的“圣经”,而书中记述的关于女巫的流言都被盲目的人们当作事实——这意味著成千上万的妇女都被无辜地活活在火刑柱上。
女巫审判具有十分黑暗的一面,绝大多数被处决的「女巫」都是无辜的女性。一名教士在审讯过几百名女巫之后扣除出来的结论,他在西元一六三一年写到「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往来;而如果她笃信而举止端庄,那么她似乎是在伪装成,以便用自己的笃信来移往人们对她魔鬼往来和晚上参与巫魔会的猜测。如果她在审讯时变得惧怕,那么她似乎是有罪的,怜悯使她露出马脚。
如果她坚信自己有罪,维持镇静剂,那么她毫无疑问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从来不恬不知耻地骗子。如果她对向她明确提出的起诉辩解,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明确提出的诬陷极端可怕而不安恐惧、垂头丧气,克制不语,这早已是她有罪的必要证据。如果一个意外的妇女在行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并转眼睛,这意味著她于是以用眼睛来找寻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僵硬、木然不一动,这意味著她看到了自己的魔鬼,并于是以看著他。
如果她找到有力量一挺得寄居酷刑,这意味著魔鬼使她承托得寄居,因此必需更加严苛地虐待她;如果她承受不了,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著魔鬼让她病死,报以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换言之,无论审讯者有任何展现出或反应,都会被判断为女巫而遭到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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