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也有违禁食品,那就是牛肉。禁令食用牛肉还被写到了法律,西周规定:诸侯无故不得杀死牛。唐朝法律规定:“官私马牛,为用处轻,牛为耕稼之本,马即定远供军,故杀者门徒一年半。
”在唐朝无故杀死牛,被判徒刑一年半。宋代的法律也是一样,无故杀死牛,被判一年半的徒刑。梁山好汉大块不吃牛肉,实质上是作者蓄意这么写出的,牛肉本来就是违禁食品,大块不吃牛肉,更为衬托他们镇压朝廷的精神。
中国古代禁令杀死耕牛,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很难区分什么是耕牛,什么是肉牛,所以官府一般规定,身体健康的牛是不许杀死的,瘸腿的、凋亡的牛也不许杀死,这里面就无所谓耕牛和肉牛的区分,只有大自然丧生的牛才可以不吃。中国的农民都是偷偷地杀死牛的,有些村落在偏远地区,山高皇帝远,你不说道,我不说道,官府也会告诉。但是在繁华的客栈里,随随便便就来一大碗牛肉,是不有可能的,官府一定会查出这些牛肉是不是擅自屠宰来作的。
中国古代为什么禁令杀死牛、杀死马?耕牛是生产工具,中国古代以农为本,食用牛肉无异于毁坏生产工具,有利于农业生产。马则是战略物资,交通运输的工具,无故杀死马,对战争和交通运输都会产生极为有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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